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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1届本科学生学费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

重庆大学计划财务处

重大校财〔20116


关于2011届本科学生学费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

校内有关单位:

根据重庆市物价局、重庆市财政局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同意重庆大学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》(渝价【2007475号)及《重庆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》,我校于2007年开始试行学分制收费。学分制收费采取“按年预收,年末结算,毕业结清”的方式,即:学年初按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,在下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学分,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,依此类推直至毕业时结清。我校2011届毕业本科生除城规学院、软件学院外均试行按学分制收费,将于毕业前进行结算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费查询

1、学院老师查询

已授权能查询本学院学生缴费情况的人员,登陆财务处网页财务查询模块(http://202.202.7.200/wingsoft/webFee/index.jsp),输入用户名(工号)、密码(初始密码为123456)、验证码,点击“登陆网上查询系统”后,选择左边的“收费查询”--“学生收费细目查询”,即可查询本学院学生缴费情况。

尚未授权查询的,请将本学院需要进行学费查询的人员工号、姓名以书面形式,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财务处信息科进行授权。联系人:老师,联系电话:65105869

2、学生个人查询

登陆财务处网页财务查询模块(http://202.202.7.200/wingsoft/webFee/index.jsp),输入用户名(学号)、密码(初始密码为学号)、验证码,点击“登陆网上查询系统”后,选择左边的“收费查询”--“学生收费细目查询”,可查询应缴、已缴费情况。

二、数据核对

学生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,学分学费按实际所选应缴费学分进行计算。每学年应缴学费=每学年专业学费+每学年收费总学分×80/学分,收费总学分既包括完成本专业学业所必修的学分,也包括辅修、二专、选修等学分。

如果学分有误,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,联系人:老师,联系电话:65102362

如果收费标准或计算有误,请与计划财务处信息科联系,联系人:老师,联系电话:65106048

三、结算注意事项

1.多缴退费

所缴学费超过应缴学费部分,核对后将于615日前划转到同学们的一卡通中,请注意查收;一卡通已注销的同学,请于15号以后到财务处领取退费。

2.少缴补交

查询系统显示欠费的同学,务必在615日前将所欠款项按时、足额存入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中,学校将于615日晚6统一进行扣款,或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窗口缴清。否则,将影响毕业答辩及离校手续的办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计划财务处

二○一一年六月七日

主题词:本科 学费 结算

重庆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1年6月7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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